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礙於武漢肺炎的關係,交換留學不得不從春季班延至秋季班,即使日方將入境期限從三個月延至六個月仍來不及入境,因此必須先取消簽證(一點都不想打這個經驗談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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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護照正本

 →訂有在留證明及簽證的那本

取消理由說明書

 →以A4白紙書寫取消理由,在最後加上日期本人親簽

 →在留證明可以選擇1.由協會代為處理或2.寄回交換學校,請先向交換學校確認,如需寄回學校須於理由書內一併註明

※取消簽證不用手續費,但亦不退還申請時的簽證手續費。

 

申請地點

※台北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慶城街28號1樓 通泰商業大樓

受理時間:(一~五)上午 09:00~11:30,下午 13:30~16:00

業務範圍(依戶籍):台北,新北,基隆,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宜蘭,花蓮,南投,金門,連江

※高雄事務所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87號9F、10F 南和和平大樓

受理時間:(一~五)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6:00

業務範圍(依戶籍):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澎湖

 

申請過程

1.先寄信給台北事務所,並於信中註明前往日期取消理由在留證明處理方式,並隨信附上簽證電子檔

 →收到回信代表預約成功,協會也會提醒簽證申請費用無法退款

2.當天前往協會,一樣抽取號碼牌,跟櫃檯人員說要取消簽證,並給予號碼牌護照(含在留證明簽證)及取消理由說明書,確認完身分後會請你回座等候,大約半小時後會叫名字,之後會拿到簽證上被蓋取消的護照,以及依照你事先預約的處理方式決定是否要歸還在留證明,如有拿到,櫃檯人員會說明要一直到日方也收到歸還的在留證明才算整個手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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